原创 洪树涌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一、绝望的求助
那是一个平常的下午,洪律师正准备结束一天的工作,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律所的同事告诉他,有一位老人坚持要见他,说有一件紧急的事情需要帮助,但具体是什么事情,老人不愿多说,非要见到洪律师本人。
洪律师匆匆忙忙赶回办公室,此时已是下班时间,但他顾不上休息和吃饭,立刻接待了这位老人。
老人一见到洪律师,眼中满是绝望与无助,急切地问洪律师能否帮帮他?!
原来,老人的儿子老王因为涉嫌杀人被捕,儿媳也带着孙子“离家出走”,家里顿时陷入一片混乱。老人感到走投无路,只能向洪律师求助。
老王原本是个老实人,在菜市场摆摊卖菜,家庭虽不富裕,但和睦幸福。
然而,自从沉迷于地下六合彩赌博后,老王欠下了一万多元的赌债。
在一次债主上门催债的过程中,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老王一时冲动,竟将对方杀害。
二、为生命而辩
洪律师听完老人的叙述,感到这个案子非常棘手。他知道,故意杀人罪量刑极重,老王很可能面临死刑。但作为辩护律师,他必须全力以赴,为老王争取一线生机。
经过仔细研究案情,洪律师发现老王并非预谋杀人,而是在冲突中激情犯罪,且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
特别是老王还有一个重要情节——自首,他以此为突破口,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老王的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三、漫长的庭审
第一次开庭后,老人紧张地问洪律师:“我儿子还有希望吗?”洪律师安慰他:“还有机会,我们会全力以赴的。”
庭审过程中,洪律师提出老王有自首情节,但控方并不认可,认为老王的到案不符合自首的条件。
老王在被害人家属找到他时,确实曾带他们到派出所报案,但在派出所并未主动交代杀人事实。几天后,老王接到派出所电话后,立即前往配合调查。
洪律师当庭问老王:“当时为什么会带家属去报案?”
“其实当时是想去投案自首的。”
“为什么到派出所后你只留下电话号码?也没有说来自首?”
“我们到派出所时,发现家属跟警察很熟,我就不敢说杀人的事了。”
“为什么?”
“家属跟警察很熟,如果我说人是我杀的,我担心……担心……他们会把我打死……”
“接到(派出所)电话时你是怎么想的?”
“我感觉事情瞒不住了,接到电话我就来了(到派出所)。”
老王是主动到案的,而且到案后有如实供述,属于自首。
关于是否构成自首?控辩双方有不同意见,法院针对这个问题组织两轮辩论。
控方认为,警方在发现尸体后已将老王列为重大嫌疑人,老王第一次到派出所报案时并未如实供述,甚至刻意隐瞒事实,误导了警方的侦查方向。
洪律师则坚持认为,老王是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
老王接到电话后是不是可以选择出逃的?!过了十年……二十年……几十年后再投案,也是自首的。
实际上他并没有逃跑,而是选择了主动到案,这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也防止了进一步的社会危害。
我国的自首制度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节约司法资源,防止再次作案,继续危害社会。
经过两轮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洪律师的意见,判处老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老王当庭表示不上诉,愿意接受改造。
老人听到判决后,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握住洪律师的手:“洪律师,我们家有希望了!”
老人跟洪律师说:“洪律师,我还要照顾小孙子,就不跟您一起吃饭了,感谢您全力为我儿子辩护。”
说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硬塞给洪律师,洪律师还是还给老人,让他跟家人一起去吃饭。
经过一整天的开庭,洪律师和助理小明拖着一身的疲惫,在暗黄的街灯照射下,找到一家潮汕风味的汤粉店点了两份粿条汤。
四、家庭的转机
儿媳妇听说老王没有被“枪毙”,带着孙子回到了家。老人终于松了一口气,生活似乎重新有了盼头。
后来,老王在监狱里表现良好还得到减刑,家人探视时,他坚定地说:“我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
老王让家人一定要去感谢洪律师的帮忙。
五、感恩与认可
一年后,老人特意为洪律师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
“文高法深,察明办案”
这八个字是老人请一位有文化的朋友精心撰写的,表达了对洪律师的深深感激之情。
洪律师感慨万分,感谢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也感谢当事人的信任。
他说:“作为律师,我们的天职就是为生命而辩,为自由而辩。”
六、永远在路上
这个案件让洪律师深刻体会到,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更关乎一个个家庭的命运。
律师的责任,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公正,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温暖与希望。
广信君达泓法刑辩律师战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