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洪树涌、徐晓杰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在讲述共和国勋章获得者的电视剧《功勋》之《孙家栋的天路》单元中,韩红演唱的《星梦》我听了好多次,其中那句“为跳动那句誓言,总有愚人之狂,我热血满腔,愁与哀皆忘”萦绕在我耳际。
和大家脑补的一样,刑事律师最常见的委托事项是刑事辩护。也许很多法学生因为TVB的律政剧,选择了做刑事律师,也许是因为顾漫的《何以笙箫默》中的何以琛这一完美男主选择这个职业,亦或是受到了韩国的《辩护人》电影、日本的《Legal High》系列剧的影响,于我而言,或许以上原因都有。
我国刑事诉讼构造还是以职权主义为底色,侦查阶段还是有着较强的职权主义色彩,我国审查起诉阶段是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审判阶段,也是以职权主义为主,由审判者主动依职权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追求的是“实体真实”。这些特征,也就决定着我们的刑事辩护工作,具有很强的中国特色的杂糅式的混合式诉讼构造。
我国并不是港剧中英美法系(Common Law Legal System)当事人主义(Adversary System)的诉讼模式,我们没有激烈的交叉询问环节(cross-examination),真实的刑事辩护工作往往是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快速麻烦业务部同事检索利益冲突、内核、合伙审批,转正,开出刑事所函和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介绍信,去粤省事预约会见,如果没有会见号了,则需要马上出发去看守所现场排队,只为了在侦查阶段这一黄金时间早点见到委托人了解案情。会见完,当天还需要回律所整理会见笔录和梳理案件事实,为委托人撰写法律文书。熬夜、风餐露宿、空中飞人,这对于刑事律师来说是常事。
到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就能绑定案件向检察院申请阅卷,有的卷宗可以通过12309直接电子阅卷,有的则需要去检察院现场查阅了。我们仿佛一直在路上,在较短的时间内详细阅卷,整理案件经过、委托人无罪、罪轻的情节,尽最大的可能为我们的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进入检察院阶段,我们也需要将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向委托人详细解释,分析利弊。在这个阶段,我们争分夺秒为委托人寻找有力的辩护观点,向检察院申请调取委托人可能构成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证据,尽量为委托人争取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到了审判阶段,我们也会继续就新的补充证据向法院申请阅卷,并整理阅卷笔录,对照公诉人的起诉书,从实体和程序上撰写辩护意见、准备质证意见。根据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社会影响重大的;控辩双方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的等案件可能还需要进行庭前会议。到最后的审判阶段,我们在庭前告知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也需要与委托人就一些事项再次做确认。庭审前的一夜,注定是不眠之夜。
当我们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对委托人宣判罪轻、宣告缓刑、无罪等判决,二审从轻改判、最高法死刑复核不核准的决定时,我们也会很开心,我们依法律规定开展辩护工作,这些决定让我们感到自己这份工作、这种职业有着别样的魅力。
首先,我们先梳理案件事实、证据,我们不是案件事实裁判者,如果全案的证据证明我们的委托可能是罪轻或者无罪的,那我们就要大胆地相信并努力将这些事实情节呈现给司法机关,充分维护委托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我们辩护律师是需要几分愚人之狂的,积极为委托人、为程序正义,为心中信仰而奉献半生,为我国法律事业而不懈奋斗。我们可能没有港剧中的大律师(Barrister)那样的意气风发,更多的是伏案工作和检察院看守所法院公安局几点之间的来回奔波,但是一份来自我们内心的赤忱,是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律师简介 / Lawyer profile
洪树涌 广信君达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刑事诉讼专业部部长、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
徐晓杰 广信君达执业律师、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成员
广信君达泓法刑辩律师战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