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法战队|永远不要成为刑事审判庭中的被告人

作者:洪树涌 陈为 时间:2025-02-13 来源:互联网

洪树涌、陈为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首先,希望点开这篇文章的你没有和刑事案件沾上边,希望你只是来看看陈律庭审见闻的刑事案件“纯路人”。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毋庸置疑是最难受的角色(除了被害人),即便所有案件往往家属在外头也备受煎熬,即便大多案件对家属来说也是他们的“无妄之灾”,但毕竟生命刑与自由刑的最后承受者都只会是被告人本身,故其受到的惩罚也是其他角色所不能替代和类比的。

今天我想聊的是我所见到的被告人在庭审中的反应,以及刑事律师在多次辅导、见证被告人所参加庭审活动(特别是需要对抗的庭审)后的感触。

 

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进行庭审辩论

 

庭审辩论也是辩论,很多人一辈子很可能都不会打上一次的辩论赛,作为刑事被告人却要直接“以赛代练”,属实是压力拉满。

而我见过有两类被告人是会让律师庭审压力比较大的。

一类是没有发言经验的,容易由于紧张而不能正常发挥出庭前和律师正常陈述时的水平。

由于庭审是先调查、质证,后辩论,所以在调查和质证阶段会因为检察官和法官可能的“犀利”和略带“攻击性”让被告人无所适从,有些被告人在庭审辅导时能够完整清晰地讲述事实,在庭审经历压力后论述时难免“草草收场”,此时往往需要律师帮忙“中译中”——“审判长,我的当事人的意思可能是···”。

另一类是带有情绪的,这种情绪可能是委屈也可能只是激动,容易变成因为过多情绪表达而代替了事实表达。

说句题外话,应该出乎大众预料的是,相当部分被告人在站上法庭的那一刻,是会委屈的。这种委屈可能来自于程序,比如抓捕、审讯、取证时的不规范,也可能是来自于对部分事实的认定不清,而更多的则是会来自于刑罚的严厉性与犯罪事实严重程度未必适配的心理落差。

那在不管是委屈还是在庭审中被公诉方或审判人员激怒的情绪下,此类庭审的被告人都容易由于情绪,而表达“多了”或是“少了”,多的可能是由于上头我硬要和检法人员多刚几句,少的则是对事实的完整表达,在最该讲事实和证据的庭审中大谈自己的委屈或愤怒,错失了经由自己之口冷静表达案件事实的良机。

 

其实没有那么多的“和律师打配合”

 

其实这个想法更多是来自于家属,特别是受香港或英美法律剧影响较大的家属。

在家属听说律师开庭前还会做“庭前辅导”的时候,很多家属会有至少一个瞬间的激动——“对对对,律师你快去教教他/她开庭怎么说,让他/她跟你打配合”。

我一般也是顺着话说,是,律师是会“教”他说庭审中应当怎么“配合”,不过我说的“教他配合”和你说的,应该是不一样的。

在我的庭前辅导提纲里,再复杂的案件,我也只设问题,不设答案——因为答案是事实,属于是被告人比律师心里还清楚的部分。所以被告人需要的是梳理、模拟、更准确的表达,而不是“我来教你这件事该怎么说”。除了基本的实事求是,我会清晰跟被告人指出有哪些问题需要被告人自己捋清楚、前后不要矛盾、注意不要说漏某些细节等等。

所以没有那么多的“和律师打配合”,最好的“打配合”,就是大家在庭审中可以“各司其职”。

 

需要被告人做的,只有完整的展示

 

我一直都相信,庭审最大的意义就是展示。

被告人展示他所认为的事实,控辩双方展示入罪与出罪、重罪与轻罪的充分理由,法庭则展示国家完全是依法依规公正审理。这也是我们一再希望即便是刑事二审也应当采取开庭审理方式的一大原因。

在这其中,被告人要做且往往只能做的,就是完整的展示。这会是我整个庭前辅导、庭审发问,希望也要求被告人能够尽力去做的。包括每当当事人在庭后的会见中问我,“陈律,你觉得我在庭审上说的怎么样?”如果他对于案件事实的讲述已经基本完整了,那我都会觉得他已经尽力了。

我也遇到过一些当事人,有的是本身文化水平不高,表达能力有限,有的是碍于语言,短时间内甚至无法用普通话很流畅地表达,但我都会鼓励他们自己去完整地表达应该由他们表述的事实,这个是律师所无法替代的,用我常和他们说的话说,“这句话我说起来会比你清晰和流畅,可是由我来说未必有你亲口来说更有信服力”。

也正是因为我也愿意相信有一些案件中被告人的“委屈”不是无缘由的,毕竟我们有些执法确实要进一步规范,毕竟我们还是存在一些本不该有的“冤案”,毕竟我们还有小部分的案件二审甚至再审后仍然推翻了,就因为原先的审判没有做到罚当其罪。

而这一切的坚实基础,一定是案件的证据与事实,而案件的证据与事实,正是需要被告人在庭审中进行完整的展示,以佐证、夯实其信服度。

完整的展示,就是被告人能做的最好的事情。

而在每次的庭前辅导的最后,大多数当事人还会问我最后一个问题,“那陈律,除了刚刚这些,庭审上我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那一般我会回答,“刚刚我说的你要自己回去复盘清楚,调节好状态,不要太紧张。”

“其他的你放心说,剩下的,交给陈律师吧。”

(完)

律师简介 / Lawyer profile

洪树涌 广信君达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刑事诉讼专业部部长、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

陈为 广信君达律师、广东泓法刑辩战队核心成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辩论团成员

 

广信君达泓法刑辩律师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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